通过对克拉玛依东方宏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h180015井伴生气回收站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分析,评价组得出如下结论: 1、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以看出:克拉玛依东方宏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h180015井伴生气回收站生产中主要危险、有害物质为天然气。 2、在生产过程中天然气泄漏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是其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除此之外,还存在机械伤害、中毒窒息、触电、高处坠落、噪声、腐蚀等危险、有害因素。本装置整体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经过对克拉玛依东方宏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h180015井伴生气回收站和周边现状调查分析发现,本装置与周边设施之间的间距符合《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4、通过符合性检查评价可以看出:在7个评价单元检查出5项不符合项。表明生产装置在总平面布置、消防设施、工艺设备等方面符合《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与国家现行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符合程度较高。 5、根据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6、通过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天然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天然气能够满足安全控制的要求。 7、通过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中有关危化品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要求逐条检查,目前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总体上符合安全要求。 综上所述:克拉玛依东方宏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h180015井伴生气回收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安全要求。 |